2023年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内容
(一)考生资格审查
哈尔滨体育学院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考生类型 | 提交材料 |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学生证或在校证明(附件1);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附件2);⑥大学期间成绩单;⑦运动员等级证;⑧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⑨各类技能证明。 |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附件2);⑤大学期间成绩单;⑥运动员等级证;⑦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⑧各类技能证明。 |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附件2);⑤大学期间成绩单;⑥运动员等级证;⑦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附件3)。 |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素质。形式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见附件2),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三)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满分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成绩以5% 计入录取总成绩。
外语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真实水平,考试形式为外语口语交流,考试时间为5分钟。
(四)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以35% 计入录取总成绩。
其中没有技术类测试的考生,专业基础理论考核通过专家抽题提问与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其中有技术类测试的考生,专业复试由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 ,每科满分100分。其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必须分别达到规定分数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考核,基础理论考核内容以公布科目为主,重点考察对该专业相关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考核科目如下:
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技能测试 | 专业基础理 论科目 | 外国语 |
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无 | 体育管理学 | 口语交流 |
2 | 运动人体科学 | 无 | 运动生理学 | |
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4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课程与教学论方向) | 无 | 学校体育学 | |
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5 | 运动康复学 | 无 | 运动生理学 | |
6 | 冰雪运动学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7 | 体育艺术学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8 | 体育硕士(体育教学)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9 | 体育硕士(运动训练)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10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 | 无 | 体育管理学 |
3.我校技术类所设项目为:速度滑冰(轮滑)、滑雪、冰球(曲棍球)、冰壶、花样滑冰、田径、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套路和散打,共计20个项目。技术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1项。
(五)同等学力加试
我校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体育概论》和《教育学》,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在考生专业理论复试之后进行,单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二、成绩核算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具体换算标准如下:
无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35% +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
有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技能测试)/2】×35% +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
成绩核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规则与方式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在计划数内按排名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在本专业剩余计划内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选择,再相同时按初试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三)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以研招网资料库信息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学校规定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外语口语听力,其中任一科未达到及格线者(及格线为60分);
6.技术类考核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及格分为60分);
7.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有任意一门成绩在60分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