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原工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工作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2022〕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 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 关要求。
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各招生单位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 制定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的具体办法。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 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校同 一专业时,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各招生单位及时统计、报送、发布调剂计划的变化情况,精 准发布调剂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
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 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 、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 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 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 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 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按照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 相关要求执行。
10、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