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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年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时间及主要方式

1、复试时间、地点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复试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部)提前通过本学院(部)官网发布。招生学院(部)联系信息如下:

招生学院(部)联系信息

学院/部名称

学院/部网址

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

https://www1.xzmu.edu.cn/yjsc/index

029-33755387

文学院

https://www3.xzmu.edu.cn/wxy/

029-33755424

民族研究院

https://www1.xzmu.edu.cn/myy/

029-33755890

法学院

https://www3.xzmu.edu.cn/fxy/

029-33755624

新闻传播学院

https://www3.xzmu.edu.cn/xw/

029-337554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sz/

029-33755947

财经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cj/

029-33755432

管理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gl/

029-33755442

信息工程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xg/

029-33755447

教育学院

https://www2.xzmu.edu.cn/jyxy/

029-33755842

外语学院

https://www2.xzmu.edu.cn/wy/index

029-33755945

医学部

https://www1.xzmu.edu.cn/yxy/

029-33755247

体育学院

https://www1.xzmu.edu.cn/ty/

029-33755436

2、复试方式

按照各学院(部)在本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2)加试:加试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

(4)外语测试:

初试外语科目为梵文的测试工作由民族研究院负责组织,初试外语科目(梵文除外)的测试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分钟,满分100分。

2、复试内容

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外语面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初试外语科目为梵文的面试内容为梵文听说及综合能力,初试外语科目(梵文除外)的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他类型考生是否参加加试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

3、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 ,专业面试成绩占40% ,外语面试成绩占20% 。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成绩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 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该成绩作为拟录取的依据。

3、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工作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允许其参加复试。

2、各复试小组要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

3、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二次复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部)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