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形式
1.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请考生们务必提前关注我校招生官网通知并做好准备。2.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由研究生处统一挂网公告,同时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发布。
二、复试内容
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完成复试,题型及考核方式(口试、笔试或实践操作等)可自主设置,内容主要包括:(1)自我介绍:中文或英文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2)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3)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4)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5)操作实践(实验)能力:操作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或临床操作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6)加 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参加,加试题2道(每个科目1道),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个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英语水平为必测内容,含听力及口语,专业科目需按照《海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题型及考核方式可自主设置。
三、录取
(一)分批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后批次录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方能作为调剂计划。各二级学科(专业)调剂复试最多组织开展两轮,经两轮调剂复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二)录取原则:1.除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外的各专业: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研究方向优先满足报考方向,报考方向录取不到时根据本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的缺额情况,按录取成绩高低和拟调整志愿顺序(以提交的志愿调整意向表为准),择优录取。考生不同意调整研究方向或拟调整的研究方向无缺额的,不予录取。2.口腔医学(105200)、药学(105500)专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各研究方向间不可互相调整。3.如果某专业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符合录取条件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三)调剂考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拟录取考生。(四)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五)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