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要求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各二级学院调剂工作,须结合本单位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3)对申请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具体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考生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满分500分按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满分300分按总成绩=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3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三)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在二级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