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北师范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考生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国家线(一区)且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调剂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不低于国家线(一区)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一区)总分分数线30分,其中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一区)总分分数线18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一区)单科分数线10分。
(9)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50% ,复试成绩权重为50% 。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等任一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按满分100分计算)者均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严格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2023年国家调剂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各专业调剂指标,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三)各学院应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材料及时报研究生处,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四)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证件、档案、资格、户籍、特殊类加分,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等。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