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要求
(1)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