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传媒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要求
普通计划的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所有调剂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复试缺额和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另行公布。
二、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中有任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至研究生入学时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体检
1.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具体办法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