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审计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工作
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我校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剂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专业及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可顺向申请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4.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的专业,仅接收初试统考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5.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统考为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6.法律(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申请;法律(非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申请调剂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报考学术硕士的考生可调入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相关专业;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硕士相关专业。
10.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定向就业形式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填写申请。
2.审定调剂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由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同审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确认“待录取”。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取办法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计划文件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复试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二)加强录取核查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备案公开前的录取检查工作,经上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加强信息公开我校将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信息。
(四)其他
1.涉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考生的成绩计算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以定向就业形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