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
1.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护理、公卫、药学”的专硕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由招生学院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计算方式为:
(1)学术学位:笔试占比为30% 、面试占比为70% 。
(2)专业学位:笔试占比为30% 、面试占比为50% 、技能测试占比为20% 。
三、录取
(一)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占50% 。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在专项计划内进行录取。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