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医科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要求
须符合国家和我校的调剂要求。具体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必须达到拟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为准。
二、录取
(一)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占50% 。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在专项计划内进行录取。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