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校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于2023年3月23日开始,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通知。
二、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 的学科、专业或方向,所有满足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能力等。
2.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潜力、综合能力、人文素养等。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四、录取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一)录取标准
1.我校依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或方向,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
2.存在缺额的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到招生学院审查。
点击查看各学院细则:https://yjszs.cqjtu.edu.cn/zsxx1/ssyj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