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对申请调剂考生的要求及调剂程序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申请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要求且志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具体调剂信息并网提调剂申请,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概不受理。
二、录取
1.复试成绩测算公式为: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90% (专业学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复试成绩测算公式为: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85% +思想政治理论*5% )。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测算公式为:初试成绩(折合100分制计算:满分500分,为总分/5;满分300分,为总分/3)*60% +复试成绩*40% 。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先从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未满招生计划的,再从合格的调剂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并于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5.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培养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考生,全校该专项计划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单独排名,确定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