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音乐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学校将提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录取
1.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含指挥)、计算机音乐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研究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计算机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合唱指挥研究方向、乐队指挥研究方向、指挥艺术指导研究方向、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合格线60分(百分制)。
2.考生有加试科目的,加试科目成绩须不低于40分(百分制)。
3.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时,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结构成绩相同情况,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除外)、音乐学、音乐治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钢琴教育研究方向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声乐教育研究方向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计算机音乐、音乐表演与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
4.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