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海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复试
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学校发展所需学科专业。
1.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专业学位专业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调入时须符合调入专业相关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方法
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学部、系)共同确定,对申请同一学院(学部、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同一志愿考生。
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专业总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对调剂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录取工作
1.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由所在学院(学部、系)再次组织复试。
2.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4.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5.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录取前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6.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