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及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其他专业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1.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面试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学院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要结合专业特点,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认真考查。
二、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 +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
三、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破格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调剂考生未在调剂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进行申请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