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占比: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 。
3.复试内容:
(1)笔试
分值:MBA、MPA满分50分,其他专业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调剂考生为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详见招生简章,笔试时间120分钟。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测试
分值:MBA、MPA总分50分,其他专业总分1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口语50% 、听力50% 。
外语测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考核(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践(试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分值:总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综合考核中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 ,否则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二、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请以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相关通知为准。
三、录取与公示
1.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合格要求:非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3×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调剂考生。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相关安排,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6.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学院,由我校医院统一鉴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公示后,考生须将《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入学。
8.档案与派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9.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0.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点击链接查看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https://yz.uestc.edu.cn/info/1081/4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