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艺术类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以上成绩以满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 进行。
1.浙江省生源: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2.浙江省外生源: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类)间分数级差;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五)艺术类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六)浙江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
(七)单独考试招生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