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2023年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学校分为高职(专科)批特殊类、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高职(专科)批其他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本着“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第二十二条 中职生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学院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核、综合评价考核、面试3个环节。学院转段录取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转段升学考核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已经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学院2023年单考单招录取。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由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