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学前教育》等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为依据,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批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若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管理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调剂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第二十三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选考科目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政审、体检按《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