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对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户籍考生招生,具体招生区县及计划以上级单位下达为准,单设志愿,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服务地招生计划,以高考成绩按考生户籍所在设区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学生获得正式录取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签定教育协议,与录取服务地县(区)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具体录取原则以上级单位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招生在单独招生批次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参加单独招生测试,退役军人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