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黄河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黄河科技学院制定的《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为顺应招生考试改革需要,一些省份近年出台了新的录取投档办法,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按该省份录取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录取原则(以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不设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对经本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学校官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