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二)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成绩考生录取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二)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成绩考生录取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