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3.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一般不作选考科目要求。
14.艺术类专业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对于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投档成绩计算方法相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对于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对于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使用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形象要求:男生身高174—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15.普通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17.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