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1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八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经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九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0% 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2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二级学院 | 专业及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国际商务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0 | 3850 |
国际商务 | 50 | 3500 | |
市场营销 | 80 | 3850 | |
国际金融 | 70 | 3500 | |
商务管理 | 60 | 3500 |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40 | 3500 | |
商务外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240 | 3520 |
应用日语 | 30 | 3520 | |
应用韩语 | 60 | 3200 | |
应用法语 | 30 | 3520 | |
应用西班牙语 | 30 | 3520 |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100 | 385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80 | 3850 | |
财富管理 | 50 | 3500 | |
会计信息管理 | 30 | 3850 | |
电子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150 | 3850 |
跨境电子商务 | 70 | 385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80 | 385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 | 5060 | |
软件技术 | 60 | 7800 |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140 | 506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酒店) | 120 | 5060 | |
空中乘务 | 80 | 8800 | |
空中乘务(安检) | 40 | 8800 | |
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 50 | 5060 | |
艺术学院 | 室内艺术设计 | 40 | 75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 | 40 | 825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商平面UI设计) | 20 | 8250 | |
文化创意与策划(新媒体策划与运营) | 40 | 6050 | |
文化创意与策划(新媒体采编与设计) | 20 | 6050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70 | 8250 | |
招生计划总数 | 2200人(含退役军人20人,体育特长生21人) |
(备注: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退役军人设计划20人,专业不限;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1人,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只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实际参考我校的考生人数情况,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两类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各专业考生的计划数。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与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确保个人相关材料于3月10日下午16点前(逾期不受理)送或寄(建议顺丰快递)达。
第三十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实际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50人,如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参考200、100人,则两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100、5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个别专业计划未录满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在同一二级学院专业内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列。退役军人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列。商务英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达到85分以上选择填报。填报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安检)专业的考生必须体检合格才能录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各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录取分数线。
第三十六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