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3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根据我校单招考试实际参考人数情况,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具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应届(2023届)高中毕业生,下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两种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 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268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专业组一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98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40 | 50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230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1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85 | 78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专业组二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230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15 | 3500 |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6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55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55 | 3500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5 | 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100 | 46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20 | 4600 | |
总计 | 2268 |
★如有变动以省、市相关部门当年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参考考生人数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专业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和退役军人类。
第二十二条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退役军人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既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也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原则上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办法为语文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乘以1.5,数学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英语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乘以0.5。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退役军人类进行。笔试内容:①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和退役军人,重点测试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②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重点测试学生的职业技能、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卷面总分为200分,其中职业技能或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占130分,心理素质占40分,综合素质占30分。
第二十四条 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教师进行统一命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