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要求
2024年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专业限制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毕业专业和学位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医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须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此外: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麻醉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报考。
(3)护理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4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护理学、助产学考生报考。
(4)公共卫生、药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分别为“105300”、“1055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理工类考生报考。此外,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社会医学教研室)也可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管理学的考生报考。
(5)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4”)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的考生报考。
(6)图书情报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5”)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医学类(10)、数学类(0701)、生物科学类(0710)、统计学类(0712)、计算机类(080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1205)的考生报考。
(7)医学技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8”)接收本科毕业为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的考生报考。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四)所有拟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我校以上有关报考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专业条件的限制。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结束后对报考数据进行专业限制条件的资格审核,不符合专业限制条件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