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要求
2024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b.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我校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仅限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院(系)和专业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085500机械”专业、法学院“030107经济法学”专业及旅游管理系“120203旅游管理”专业在职单考班。其中报考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085500机械”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还需要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排名前二)或授权专利(排名前三)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荣誉称号)。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