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
(一)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
1.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内蒙):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 +专业统考成绩×60%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书法学专业
1.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
(一)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江苏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