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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全日制2508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全日制280800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全日制2808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全日制39012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全日制38012000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单招全日制34012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全日制3504800
模具设计与制造460113单招全日制330420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460102单招全日制330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全日制31048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全日制3104800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全日制3104800
智能控制技术460303单招全日制3254200
工业互联网技术510211单招全日制3254200
机电设备技术460202单招全日制325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全日制3254200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460115单招全日制3204200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510109单招全日制3204200
智能机器人技术460304单招全日制32542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全日制34042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全日制3404800
建筑设计440101单招全日制3304200
建筑室内设计440106单招全日制34048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40102单招全日制3304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单招全日制310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全日制31042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10302单招全日制370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单招全日制3404200
大数据技术510205单招全日制3104200
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单招全日制3454200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510214单招全日制345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全日制3154200
区块链技术应用510212单招全日制345420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全日制3404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全日制3204800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全日制36042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8042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全日制33037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单招全日制3303700
连锁经营与管理530602单招全日制3203700
财富管理530205单招全日制31037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全日制32037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单招全日制33037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单招全日制310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单招全日制31048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4607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单招全日制3304200
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单招全日制3304200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单招全日制32042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40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全日制3403700
商务英语570201单招全日制3403700
应用英语570202单招全日制3403700
环境工程技术420802单招全日制3104200
环境监测技术420801单招全日制3254200
工程测量技术420301单招全日制310420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420304单招全日制3154200
导航与位置服务420309单招全日制31542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单招全日制32042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单招全日制3404200
广告艺术设计550113单招全日制3406000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成绩

1.普高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社会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排序。

4.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5.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或进行征集志愿。

6.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优先录取

1.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2.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考生报考专业需与获奖项目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4.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将奖励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6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并于考试当天携带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核验,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原考分基础上上浮10% 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考生成绩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布期间,考生可通过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依据学校规定申请成绩复议。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于4月25日前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八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学生除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