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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1.学校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安排招生计划15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公布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为准。

2.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安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单列计划招生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畜牧兽医、康复治疗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五个专业,通过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单列专业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全日制在校学习。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单招全日制31204800
药学520301单招全日制3504800
护理520201单招全日制32804800
护理520201单招全日制3204800康复护理方向
助产520202单招全日制3404800
老年保健与管理520803单招全日制3204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全日制350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全日制330420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全日制33042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大数据技术510205单招全日制320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全日制3204200
电梯工程技术460206单招全日制320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全日制330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全日制380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全日制320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单招全日制342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单招全日制35042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全日制3304200
建筑室内设计440106单招全日制33542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全日制34042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440302单招全日制3204200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全日制32537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单招全日制31537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单招全日制31237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全日制32037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263700
服装设计与工艺480402单招全日制3203700
视觉传达设计550102单招全日制3106000
音乐表演550201单招全日制3156000
戏曲表演550203单招全日制31060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20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全日制3403700
园林工程技术440104单招全日制3204200
园艺技术410105单招全日制3304200
畜牧兽医410303单招全日制3454200
宠物医疗技术410305单招全日制32042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90101单招全日制3204200
健身指导与管理570307单招全日制33042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单招全日制3453700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校招办依据单招总计划和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及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分类分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高中及社会考生,按照考生其他志愿依次从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对服从调剂的中职考生在其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专业大类内有空余计划的其他所报志愿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学校招办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使用。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单科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2.优秀技能人才赋分政策

为选拔有特长的优秀技能人才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将对获得相应体育、艺术、职业技能比赛奖项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赋分录取。

赋分录取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赋五十分。获得省、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大赛个人及集体项目前六名奖项者,省级前六名赋分五十分;市级前六名赋三十分。

体育优秀技能人才赋分竞赛项目为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类(含拳击、散打、跆拳道等)。

(2)获得省、市、县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戏曲等艺术比赛奖项者。省级三等奖以上赋五十分;市级三等奖以上、县级一等奖赋三十分。

(3)获得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者。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赋五十分;市级三等奖以上、县级一等奖赋三十分。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奖项的考生请于4月5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办(开元校区行政楼3112房间),经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单招考试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测试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单招成绩总分基础上加上相应赋分进行排序录取(获得多项奖项的不累加计算),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所有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