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考试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1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我院积极响应招生改革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文件精神,我校经过研究制定以下招生简章。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26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性质:民办专科
学院地址: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188号
招生电话:0777-2808992/2808993
传 真:0777-2808992
学院网址:www.gxtic.edu.cn
咨询QQ:3504865235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
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三、报名安排
(一)申报方式:网上报名申请→网上确认→提交信息。
(二)申报时间:3月1日--4月30日18:00止(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网上申请办法:登录www.gxtic.edu.cn网站填写申报信息。
温馨提醒: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四)免费政策:免收申报考试费。
(五)网上确认:4月30日18:00止,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成功后,在平台中点击确认报名。考生确认后,不得再修改、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
四、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300分。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3月15日-4月30日。
3.测试方式
①网络测试,按我校统一通知时间及要求进行网络线上测试。
②纸质试卷测试,根据各个地区考生情况,到生源学校进行线下考试。
4.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①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②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录取分数线180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300+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30% 。
五、成绩查询
5月1日至5日,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xtic.edu.cn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六、上报备案
5月5日前,我校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
七、填报志愿
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对口中职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5月5日10:00至8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http://www.gxeea.cn,下同)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对口)”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高职对口中职资格。考生首次登录“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
征集志愿于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第一批录取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为5月18日至19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招生计划将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出现总分相同时,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三)投档录取
5月10日-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不变。5月18日至19日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经录取的考生有关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及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高职对口中职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五)单独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本年度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后果自负。
(六)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高职对口中职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或换录。获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
十、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12000元/年/人;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二等23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十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二、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三、本简章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