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23年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为235人,具体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生) | 学习地点 | ||
普高招生 | 小计 | |||||
1 | 航海技术 | 20 | 20 | 3 | 6000 | 临城本部 |
2 | 轮机工程技术 | 20 | 20 | 3 | 6000 | 临城本部 |
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20 | 20 | 3 | 6600 | 临城本部 |
4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20 | 20 | 3 | 6600 | 临城本部 |
5 | 船舶工程技术 | 20 | 20 | 3 | 6600 | 临城本部 |
6 | 智能控制技术 | 20 | 20 | 3 | 6600 | 临城本部 |
7 | 商务英语 | 15 | 15 | 3 | 6000 | 临城本部 |
8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20 | 20 | 3 | 6600 | 临城本部 |
9 | 船舶工程技术(中乌合作办学) | 20 | 20 | 3 | 16000 | 临城本部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中乌合作办学) | 20 | 20 | 3 | 18000 | 临城本部 |
11 | 石油化工技术 | 20 | 20 | 3 | 6000 | 岱山校区 |
12 | 应用化工技术 | 20 | 20 | 3 | 6000 | 岱山校区 |
第一条 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95% 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考招生考生依次按高中学考的成绩等级折算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高中学考的成绩等级折算分中英语、数学、语文、3X总分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在总分、英语、数学、语文、3X总分依次相同的情况下,先按考生综合素养评价等级A、B总数进行排序,若A、B总数相同,则按品德表现、创新实践、运动健康和艺术修养4个方面的终评等级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若还是相同,则依次根据高中阶段选修Ⅰ(限定性选修)总学分、总分,选修Ⅱ(选择性选修)总学分、总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中数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二条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第三条 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四条 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