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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公办综合性高等学校。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之一。

(一)学校荣誉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魅力校园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宁夏首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职院校

(二)办学基础

学校占地面积1583亩,建筑总面积21万平方米,建有43个校内实训基地。建有高水平中国(宁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综合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学校建有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64万册,涵盖文、理、工、法、农、经、医等学科领域,生均图书88册;电子期刊150422种、电子图书44万册、学术视频2287集。整个校区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国家数字化资源学习中心会员单位,共享1397课时课件资源。

(三)师资情况

现有教职工名763人,其中二级教授4人,高级职称21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255人。博士、海外留学人员等高层次教师52人,高技术技能型教师19人。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2人、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塞上名师”1名、哲学社科托举人才4人,科技托举人才5人,高层次人才9人。

(四)校企合作

先后设立宁夏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家畜繁育技术创新中心、宁夏家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健康教育管理中心。政校企共同组建宁夏农业、机电、物流、纺织职业教育集团。与企业联合共建“宁职—中房健康管理学院”、“宁职—新百物流学院”、“宁职-共享学院”、“宁职-汇川服装学院”、“宁职-百瑞源枸杞学院”、“宁职-晓鸣农牧学院”共同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组,将企业的技术革新切实转化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坚强助推力。

二、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如下:

三、报名

(一)报名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职成〔2019〕224号)执行。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1)宁夏户籍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2)非宁夏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当地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3)退役军人到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安置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4)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三)报名资格审核

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在入校后统一组织审核。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身份信息确认和享受学费资助唯一依据。我校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试和录取

注:报名具体详情请咨询宁夏教育考试院和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五)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六)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面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面试)和录取。本次扩招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

注:考试相关事宜请关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135023

学院网址:www.nxtc.edu.cn

此章程解释权归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