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得录取。
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后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dz.scemvtc.mci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于3月30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按类别可在各专业间调剂使用。在录取过程中因报考生源不足未满额的专业,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将其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3日),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将“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申请书(附身份证)”拍照发至QQ邮箱:2074190953@qq.com,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