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为确保学校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高职扩招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 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专业3个,总计划1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在校需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学生学校不提供宿舍,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其中集中在校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40% ,最长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报考考生须知》。
第十四条 9月2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本轮高职扩招体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参加扩招考生,于2021年9月27日早上7:30-10:30,前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宜昌市湖堤街4号)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高考体检标准核定收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本次体检。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普通高中毕业生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下同)”的模式,考试时间9月26日,考试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报有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排序为第一的专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七条 属于A类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400分。文化素质合卷 200 分,其中语文120分,政治8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100分,专业技能操作100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该门科目考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八条 属于B类和C类考生,此次招生考试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其中专业知识测试200分,专业技能操作200分。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考试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当计划数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时,A类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若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高的录取;B类和C类考生,按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操作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录取,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同分的,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的录取。
第二十条 10月8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扩招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他在校生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05。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8853388、8853399;
学校网址:http://www.tg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tg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