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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四川建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共计3245名,普高类计划1590名,中职类计划1655名。

1、普高类(1590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

理科

100

4100

智能建造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设工程管理(BIM技术应用)

文理

50

4100

建设工程监理

文理

50

41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材料供应与管理)

文理

135

3700

现代物业管理

文理

50

37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水暖)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智慧安装)

理科

50

4100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理科

100

4100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理科

45

4100

岩土工程技术

理科

45

4100

工程测量技术

理科

100

410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

90

4100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文理

135

4100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文理

90

4100

合计

1590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中职类(1655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41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

45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财经商贸类

90

3700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教育类

45

37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5500

园林工程技术

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

40

55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加工制造类

50

4100

智能焊接技术

加工制造类

10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电梯工程技术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给排水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建筑消防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市政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汽车类

135

4100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仅限男生,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铁道供电技术

电子信息类

90

41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土木水利类

90

4100

合计

1655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比较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予调剂。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3月31日-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到学院德阳校区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3.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4.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