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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2023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依学考成绩招生”招生计划表

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学年)学制招生计划
普通类530701电子商务52503年10
530703移动商务52503年10
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2503年10
570102学前教育(师范)52503年10
570103小学教育(师范)52503年15
570104小学语文教育(师范)52503年15
570105小学数学教育(师范)52503年15
570106小学英语教育(师范)52503年10
570201商务英语52503年15
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4103年10
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64103年10
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4103年15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64103年15
510213移动应用开发64103年15
420107宝玉石鉴定与加工64103年40
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64103年10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64103年10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64103年10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64103年22
410202园林技术51303年15
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64103年15
520301药学64103年15
470201应用化工技术64103年10
480101化妆品技术64103年15
470208分析检验技术64103年10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52503年10
530601工商企业管理52503年20
530605市场营销52503年20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52503年20
540101旅游管理52503年20
590401现代文秘52503年20
550114室内艺术设计100003年5
体育术科类570110体育教育(师范)64103年50
住宿费:950元/年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3+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学年)学制招生计划
3+证书(中职生)退役士兵
530701电子商务52503年105
530703移动商务52503年205
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2503年20
570106小学英语教育(师范)52503年20
570201商务英语52503年25
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4103年25
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64103年25
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4103年205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64103年25
510213移动应用开发64103年25
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64103年30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64103年25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64103年30
410202园林技术51303年30
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64103年30
470201应用化工技术64103年25
480101化妆品技术64103年25
470208分析检验技术64103年25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52503年30
550101艺术设计100003年30
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100003年30
550114室内艺术设计100003年30
住宿费:950元/年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