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自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名称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退役士兵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 | 30 | 1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36 | 2 | 2 | 1 |
数控技术 | 5 | 33 | 2 | 2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 | 33 | 2 | 2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 | 13 | 1 | 1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 | 3 | 5 | 1 | 1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 | 2 | 5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 | 4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 | 4 | |||
学前教育 | 25 | 60 | 3 | 3 | |
商务英语 | 6 | 18 | 1 | 1 | |
商务日语 | 6 | 18 | 1 | 1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4 | 20 | 1 | 1 | |
大数据与会计(助理会计师,涉外会计) | 4 | 42 | 1 | 1 | |
电子商务 | 6 | 31 | 1 | 1 | 1 |
国际商务(跨境贸易) | 3 | 15 | 1 | 1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9 | |||
餐饮智能管理 | 2 | 45 | 2 | 4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 | 6 | 1 | 1 | |
护理 | 25 | 70 | 3 | 2 | |
空中乘务 | 8 | 18 | 2 | 2 | |
广告艺术设计 | 2 | 16 | 1 | 1 | |
室内艺术设计 | 2 | 16 | 1 | 1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22 | 1 | 1 |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2 | 16 | 1 | 1 | |
合计 | 138 | 590 | 30 | 30 | 2 |
注:
1、退役士兵招生计划,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2、无男女比例限制。
录取规则
一、录取办法
(一)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每门科目折算成绩为: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统一命题,满分为300分,其中空中乘务专业加测由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
1.一般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
其中第一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2.4(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后续专业志愿根据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与其他一般类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5+素描成绩*3.5(满分为70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思想政治、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详细内容见“附件一”,符合任何一项即可申请)
注:
(1)申请免笔试,面试考生须志愿填报我校,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 。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2)面试为通识面试,面试中现场打分占90%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占10%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月28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或校考,满分100分,其中空中乘务专业加测由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
1.一般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团队合作、生涯规划的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征求志愿阶段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团队合作、生涯规划的成绩。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8(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团队合作、生涯规划的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第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后续专业志愿根据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与其他一般类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成绩(满分为25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比较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详细内容见“附件一”,符合任何一项即可申请)
注:
(1)申请免笔试,面试考生须志愿填报我校,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 。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2)面试为通识面试,面试中现场打分占90%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占10%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一般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团队合作、生涯规划的成绩。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1.5(满分为300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3.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详细内容见“附件一”,符合任何一项即可申请)
注:
(1)申请免笔试,面试考生须志愿填报我校,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 。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2)录取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与一般类专业不得兼报,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到一般类专业。
三、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保送资格,免笔试入学: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