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低,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普通类与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现象时,以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如果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现象时,以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如果江苏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相同,则以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在同一科类内进行调剂录取。填报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志愿的考生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后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按普通类专业执行。
第二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为准),学校可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