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 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确保相关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全称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792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考生。
1.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不能跨招生类别进行专业填报;
2.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是有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13:00至当天考试结束。
2.考试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具体考试场地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1月27日9:00-12:00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总分为350分。考试以笔试选择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素质75个选择题,职业技能100个选择题,每题2分。考试大纲将于考前三周在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三)成绩组成及成绩查询
1.考生成绩组成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组成。
2.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将在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学院教务处提出成绩查询申请(具体申请办法在成绩公示说明中查看)
六、录取规则
1.按照招生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报考专业考生的总分各自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按参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后一名预录取考生的成绩为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录取原则首先依照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其次依照文化素质成绩的排序。任一科目成绩为0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在招生计划内,各招生专业预录取率不超过该招生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85% 。
2.专业录取 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可以满足时(专业计划数未满额)则直接录取;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数已经满额)时,凡是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录取结束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中,凡是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做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进行递补录取。
3.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条件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4.拟取名单的公示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于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将于12月10日12:00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于12月底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1.新生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入学,具体到校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入校报到流程以学院网站公布的新生入校须知的内容为准。
2.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入学的,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学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的身体健康检查将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的,将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4.就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5.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八、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院对本招生章程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可实行线上学习、跟班学习、分段指导、自主实习等方式进行教学统筹安排。每个专业的总教学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
九、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学费:41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生•年。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后不能转校,也不能转专业。
2.新生入校后按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具体情况可单独编制班额。
3.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每门课程考核合格授予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重修并按规定缴纳课程重修费用。
4.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学生在3至6年(含休学两学年或创业休学三学年)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达到其他毕业条件才能准予毕业。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流程 | 工作时间 | 工作主要内容 |
招生章程 | 10 月 27日 17:00 前 | 学院官网上公布招生章程。 |
网上报名 | 10 月 28 日 9:00 至 11 月 4日 17:00 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填报志愿 | ||
网上缴费 | ||
资格审核 | 11 月 5 日 17:00 前 |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并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
11 月 9 日 12:00 前 |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 |
现场确认 | 11 月 10 日至 13 日 17:00 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11 月 16 日 12:00 前 | 各市招考机构将考生确认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 |
考试实施 | 11 月 17 日至 19 日 12:00 前 | 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校的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院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
11 月 19 日 12:00 前 | 学院制定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 |
11月 27日上午9:00-12:00领取审核材料并领取准考证,下午13:00开考至当天考试结束 | 学院完成考试工作。 | |
12 月 6 日 17:00 前 | 学院将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
12 月 6 日起 |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 |
录取 | 12 月 10 日 12:00 前 |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二、其他事宜
1.本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专项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到校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按学院的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学院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
3.咨询电话:0832-2029779(招生就业处)
0832-5173011(教务处)
4.纪检监督电话:0832-5173009
5.学院网址:http://www.njnh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