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学校全称为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共有2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158号;东校区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3050号。
(三)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
(四)学校国标代码为14122,省编代码为4769。
(五)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盖有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报名办法与考生分类
(一)报名条件:所有高职单招对象必须为符合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我校单招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议有肢体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考医卫大类所有专业和教育类专业等;医卫大类所有专业、教育类等专业要求考生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二)考生分类:
A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
B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
C类:体育特长考生
体育项目:不限
报考条件:体育特长生指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或市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者,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
D类:技能竞赛考生
报考条件: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E类:退役军人考生
报名条件:退役军人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2023年我校单招志愿(含专业志愿)。
(五)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服从志愿,需要调剂的考生请勾选“专业服从”。学校将以所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其报考专业大类(医卫大类或非医卫大类),后续的调剂,考生将在报考的专业大类中进行。
(六)资格证明材料提交:D、E类考生须于2023年2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等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学校本部招生处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考生(A、B类)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体育特长考生(C类):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
2.技能竞赛考生(D类):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请考生填报此表后,到在读中学和当地市、州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3.退役军人(E类):本人有效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
(七)考试报名费缴纳:所有考生网上填报好单招志愿后,按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的缴费流程进行缴纳。缴纳方式为微信支付,无需来校现场缴纳。重要提示: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则视为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未成功,不予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考试报名费:80元/人。
缴纳时间:一志愿:2023年3月1日—6日
二志愿:2023年4月1日—3日。
网址:http://dzkjxy.cn
(八)准考证打印:
一志愿:2023年3月9日—11日
二志愿:2023年4月6日—8日
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dzkjxy.cn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3780,招生专业26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
专业组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年 | 单招 |
计划数 | ||||||
医卫大类组 | 1 | 护理 | 520201 | 三年 | 20800 | 470 |
2 | 药学 | 520301 | 三年 | 20800 | 140 | |
3 | 口腔医学技术 | 520504 | 三年 | 20800 | 100 | |
4 | 医学美容技术 | 520507 | 三年 | 20800 | 100 | |
非医卫大类组 | 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三年 | 18800 | 160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20800 | 330 | |
7 | 软件技术 | 510203 | 三年 | 20800 | 360 | |
8 | 汽车电子技术 | 460703 | 三年 | 18800 | 80 |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18800 | 120 |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三年 | 19800 | 200 | |
1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三年 | 19800 | 180 | |
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三年 | 19800 | 145 | |
13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510205 | 三年 | 19800 | 100 | |
1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50105 | 三年 | 21800 | 80 | |
15 | 艺术设计 | 550101 | 三年 | 20800 | 80 |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三年 | 18800 | 120 | |
17 | 工程造价 | 440501 | 三年 | 18800 | 100 | |
18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三年 | 18800 | 80 | |
19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三年 | 19800 | 220 | |
20 | 小学教育 | 570103K | 三年 | 19800 | 180 | |
2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三年 | 18800 | 25 | |
22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530301 | 三年 | 18800 | 25 | |
23 | 金融科技应用 | 530202 | 三年 | 18800 | 40 | |
24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18800 | 100 | |
25 | 市场营销 | 530605 | 三年 | 18800 | 140 | |
26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18800 | 100 | |
合计 | 3780(含退役军人5人) |
备注:单招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军人招生计划5人,专业不限。
第四章 考试方式及内容
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报考的专业大类和考试内容。
(一)A类考生(应届普高生)
1.考试为文化测试(300分)+技能测试(200分);
2.文化测试采用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技能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报考专业大类所涉及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
(二)B类考生(包含: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1.考试为文化测试(300分)+技能测试(200分)。
2.B类考生文化测试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数外基础知识组建题库,主要考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知识。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
3.技能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B类考生技能测试内容与A类考生相同,报考非医卫大类专业测试内容与A类考生相同。
(三)C类:体育特长考生
1.考试为文化测试(300分)+专项测试(200分)。
2.文化测试:B类考生参加文化测试。
3.专项测试:专项测试由我校自行拟定田径、篮球、足球等项目(其他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单项不限,可做加分项。考生需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等运动装备)
(四)D类:技能竞赛考生
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直接免试。
2.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 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其文化测试与C类考生相同。
(五)E类:退役军人考生
1.文化测试:免试
2.技能测试:与B类考生相同。
(六)考试时间安排
1.A、E类考生只需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含体育专项测试):
一志愿:2023年3月11日9:00-11:30
二志愿:2023年4月8日 9:00-11:30
所在考场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B、C、D类需参加文化测试和技能测试
文化测试时间:
一志愿:2023年3月11日9:00-11:30
二志愿:2023年4月8日 9:00-11:30
技能测试时间(含体育专项测试):
一志愿:2023年3月11日15:00-16:30
二志愿:2023年4月8日15:00-16:30
所在考场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七)疫情防控
来校参考的考生,考生到校参加考试期间需准备健康码,自备口罩,考试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院校志愿+综合成绩排名+专业计划”顺序,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
说明:1.本校优先院校一志愿考生,只有当院校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才考虑二志愿考生。2.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测试、技能测试(专项测试)顺序排序。3.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批次按先递补(如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放弃资格,则按类别顺序递补)后调剂的顺序录取。一、二志愿录取办法相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一)A、B类考生录取办法
根据A、B类考生院校参考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A、B类生源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综合分数排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当考生第一专业不能录取时,允许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考的专业大类中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
(二)C、D、E类考生录取办法
C类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从普通类生源招生计划中扣除相应计划数;
D类考生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志愿直接录取,并从普通类生源招生计划中扣除相应计划数;符合免技能测试的考生给予相对应的技能成绩后,按B类考生录取。
E类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该类别计划单列,录满为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任一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确认
公示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
公示网址:http://dzkjxy.cn
录取确认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网
(五)其他
经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凡被我校单招录取学生不得转学。
第六章 监督机制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单招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招生、考务、后勤、安全保卫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四)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对单招违纪行为实行问责和追责。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章程由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四)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和技能竞赛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dzkjxy.cn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728868
纪检监督电话:0731-8872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