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我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均在校外教学点就读,其中现 代物流管理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址为浦东新区季景路 206 号,汽车检测与维修 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址为宝山区月罗路 868 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 校 名称 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是我校组 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高中(中职) 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高素质 农民等 |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15 | 35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 15 | 35 | |||
合计 | 100 | 30 | 70 | |||
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生就读形式为走读(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 生走读地址为浦东新区季景路 206 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生走读地址 为宝山区月罗路 868 号)。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 44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 33 号) 关于高职扩招 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 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一)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测试形 式,具体为: | ||||
十一、测试安排 | 科目 | 高中(中职) 毕业生 | 退役军人、下岗失 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等 | |
文化素质 (满分 100 分) | 取得高中(中职) 毕业证书: 100 分。 无高中(中职) 毕业证书者,提供语 数外学考成绩: 3 门均合格: 100 分 1 门不合格: 90 分 2 门不合格: 80 分 3 门不合格: 70 分 无学考成绩: 70 分 | (免试) 100 分 | ||
职业技能 (满分 300 分) |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 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 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 |||
(二) 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日期: 2021 年 10 月 10 日 测试地点: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宝山区水产路 2859 号)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 组成,满分 400 分。 (二) 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三)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 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 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四) 对于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上海市职业技能鉴 定中心颁发)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并按 300 分计入总分。 (五)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 120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 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 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 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5674522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scp.edu.cn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 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 咨询电话: 021-68159612、021-56996297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符合保送或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 9 月 8 日-9 日登录学校官网招生 专栏(网址: 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按要求网上提交 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 月 18 日官网公布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二) 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 9 月 30 日 15:00 起登录指定网站(网 址: https://zs.shjgu.edu.cn) 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三)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