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招生代码:1332(江苏) 14542(国标)
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创立于1964年,是江苏省财政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 “一带一路”交汇点及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连云港,坐落在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花果山西麓。
学校坚持高质量办学,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以“品质素养、技术技能、应用能力”三维目标为引领,“教、学、做”一体,特色鲜明的“三引领六融合”能动发展型财经类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建有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大数据云教育中心等校企深度融合示范项目,以及数十个现代化实训室,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校秉承“财会特色、质量至上、理实并重、开放融合”的办学思路,持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要求,在不断强化传统财会专业的基础上,拓展了金融、报关、税收、大数据等专业,形成了会计类、财金类、经贸类、信息类、公共管理类五个高职专业群,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第三章 2021年面向社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1 | 530701 | 电子商务 | 80 |
2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40 |
合计 | 120 |
第四章 报考、录取规则
第五条 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及待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6、2021年内已被省内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六条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18—24日(每天8:00-20:00),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鼓励社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2、现场确认: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30日下午(14:00—17:00)到我校南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我校将审核考生是否具有本省户籍或在苏务工,是否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其中退役军人资质审核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不接受不具备报名资质的考生报名。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
第七条 集中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由报名确认后另行通知。如考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须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延缓校考。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办法,具体考试时间、方式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2、考试地点: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内。
3、考试科目及形式:考生免予文化考试,由学校组织“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根据我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拟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测试方式)。
4、符合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认定。
第八条 体检
依据连云港市考试院提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在12月10日前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九条 录取流程
1、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测试成绩和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根据总分高低对考生进行排序,若同分,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分数;若仍同分,则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单科分数。
2、对报考我校考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招生专业,将调剂到本次面向社会招生的其他专业录取。
3、录取结果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学籍注册。
4、2021年12月中旬,学校公示预录取名单。
5、被录取的考生于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具体报到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6、2022年春季开展教学时间。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条 学习年限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的特点,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制为3-6年。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社会人员实际,根据城乡区域特点,不同行业、不同企事业单位职工特点,即不同学习需求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线上与线下多种模式学习形式,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二条 教学总学时
不低于2500学时(具体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 学生管理
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
按照学校报备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收费相关标准执行,并依据分类教学分类收费。
第十五条 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邮政编码:222061
招生热线:0518-85899706,85899773 ,85471566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微信号:jsckzyxygw
学校网址:http://www.jscfa.edu.cn
招办邮箱:jsckzsb@163.com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