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暂未向社会公布,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的整体水平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上海政法学院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 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 (或前2名)为A+,2% ~5% 为A(不含2% ,下同),5% ~10% 为A-,10% ~20% 为B+,20% ~30% 为B,30% ~40% 为B-,40% ~50% 为C+,50% ~60% 为C,60% ~70% 为C-。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上海政法学院 | 法学 | B- |
2、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