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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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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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约30% (一等5% ;二等15% ,三等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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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全科教师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3000元,一学年不超过6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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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在校生5%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学习优异奖200. | 30% (一等3% ,二等7% ,三等10% ,学习优异奖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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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基本奖学金 | 每月:30元 | 2019级、2018级、2017级全校师范生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每人 | 20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 | 约200个岗位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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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大病救助 | 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生/年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