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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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 ,每年约1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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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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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6000元 | 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学生处根据奖学金名额,参照各学院学生人数和比例,将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下达至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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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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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 21% (一等3% ,二等6% ,三等12% ) |
能力突出奖学金 | 每年:800元/人 | 在校生8% |
专项奖学金 | 其奖励等级、金额、比例(或名额)由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规定。 | 其奖励等级、金额、比例(或名额)由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规定。 |
考研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300元 | 无限制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每百名学生5000元 | 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18% |
应征入伍奖学金 | 5000元、10000元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全校约1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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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额度根据学生申请和学生实际情况由校学生处和学院协商确定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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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生资助对象商业保险费用补助 | 四年:120元/人 | 每年经学校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的新生 |
| “沃+”学生素质能力提升项目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创新创业资助 | 3000元/人 |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班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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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之星”评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勤工之星”、“勤工之星”提名奖、 “勤工之星”最佳人气奖、“优秀勤工”等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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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之星”评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自强之星”金奖、“自强之星”银奖、“自强之星”铜奖、“自强之星”等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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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资助 | 1.学院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有困难的学生个人,给予适当补助;2.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且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团队,给予500-2000元经费支持;3.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且经校团委考核为“十佳团队”或“优秀团队”的团队,额外给予1000元奖励。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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