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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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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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3300元,全年共计发放10个月。学校分为三档,其中特别困难的,每月350元;比较困难的,每月300元;一般困难的,每月25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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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具体评定等级视情况而定,5000元一般用于抚恤学生因病死亡的情况。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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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000元-3000元不等 | 根据市教委下拨资金确定资助名额和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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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7500元 | 每次评选不超过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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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 2500元/人;一等奖 1500元/人;二等奖 800元/人;三等奖 500元/人; | 本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数的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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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 评选比例不低于每年退役复学学生人数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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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 13 元人民币,每月报酬原则上不低于520元人民币。 | 岗位数:4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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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和已受资助的实际情况,按专业标准学费的30% 、50% 、75% 、100% 四个等级予以减免。 | 每年减免金额共计20万元左右。 |
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学生可适当照顾减免额度。 |
冬令困难综合补助 | 一次性资助,分为200元、400元、600元和800元四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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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补贴 | 一次性资助,分为150元、250元和350元三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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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饭卡 | 一次性资助打入学生校园卡,500元/人。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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