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