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西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1.普通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0.3。
2.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四)一经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录取类别和审核程序
(一)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完成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具体招生录取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本人档案。
4.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审核程序
1.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相关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办公室保存1年备查。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